氢觅项目公司是由创始人河北诺氢科技有限公司创始设立的项目管理公司,主要负责项目相应技术转化为实际的产品并形成系列性产品知识。
项目公司初始股东:项目创始人70%、创始发起人30%。其中,项目创始人以知识产权出资,创始发起人以货币出资,初始股东形成一致行动人关系,保持对公司的控制权。项目创始人通过一致行动人协议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形式,保持对项目公司的最终决策权。项目公司增资扩股或引入外部资本,不影响项目创始人的最终决策权。
创始发起人是为项目的建设和运营提供资金与资源的自然人或法人。
项目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构成,是最高权力机构,是股东行使自身权利的途径;初期项目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保持公司经营决策的高效性。项目公司在引入项目创始发起人,由项目负责人担任执行董事或由其推荐,并完成项目运营团队的组建。项目公司完成项目建设工作之后成立董事会,董事会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董事由股东提名或推荐;项目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1-2名,由项目创始人委派,负责建立公司的监督制度;经理由执行董事或董事会聘任,负责公司业务执行。